9月起生活垃圾须定时定点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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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获批,个人“乱投”最高罚款200元

       深圳晚报讯(记者 周倩) 记者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获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6月23日批准,定于9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

例,深圳生活垃圾将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家庭厨余垃圾还要沥除油水后拆袋投放。若个人违反相关条例且拒不整改的,可以处50元到200元的罚款。

      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并创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

      “这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核心制度,即采用定时分类收集的方式,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推进垃圾不落地模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深圳已先行开展家庭厨余垃

圾定时定点投放,从试点情况看,家庭厨余每日固定一个时间投放,与居民生活习惯不相适应。

      为此,条例规定,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并授权各区(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投放时间段。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

       家庭厨余垃圾须拆袋投放

       深圳是全国首个将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写入条例的城市。根据条例,家庭厨余垃圾的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重点。由于塑料垃圾袋与厨余垃圾分属不同类别,混合投放不符合分类

要求,也不利于督导员有效开展监督和指导。因此,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

圾收集容器”。

         同时,为了避免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后,存放时间过长产生的气味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密闭存放,并在十二小时内清运”。

为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条例还将每年11月8日的深圳“光盘日”提升为“垃圾减量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从源头限制或者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年花年桔分类回收

        针对过年购买年花年桔这一广东地方特色,每年春节过后,主管部门开展年花年桔统一收集、处理工作,这也是深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特色。条例规定,废弃的年花年桔应按照区

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段,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并根据植物特性移植栽培。

        对于没有移植价值或者无法移植的,作为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处理,将花盆、植物和泥土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个人“乱投”最高罚款200元

       条例规定,个人不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区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至200元的罚款。

       据悉,为配合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深圳正在制定《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将记录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且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

统,形成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联合惩戒机制。

      来源:深圳晚报   2020年07月06日   版次:A04